2009-05-23-北縣海山區青職宜蘭相調

北縣海山區青職宜蘭相調

§ 專題1 – 讀經小排見證



§ 專題2 – 婚姻見證






§ 信息 –基督徒在擇配上應有的認識與學習:邱賢德弟兄

林後六14-15:你們跟不信的,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,因為義和不法有什麼合夥?光對黑暗有什麼交通…

彼前三3-4:你們的妝飾,不要重於外面的辮頭髮、戴金飾、穿衣服, 乃要重於那以溫柔安靜的靈為不朽壞之妝飾…

帖前四3-4: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聖別…要你們各人曉得,怎樣用聖別和尊貴,守著自己的器皿,

壹、 基本的認識

一、要信靠並仰望主的引導,不要太倚靠自已的眼光,揀選的能力。
二、你屬靈的光景、情形、認識絕對會影響你的選擇
三、弟兄姊妹中間不應發展友誼,若有交通就是為著婚姻
四、不要隨世代潮流,多交嚐試,見異思遷,期待條件更好的。
五、看重裏面過於外面:「外面」的財富、地位、長相、身材是會改變的。「裏面」對主愛、對話渴慕、對事奉心志…是可靠穩固的。

貳、 同負一軛的原則(林後六14)

一、信和不信在負軛的事上差別太大,由於看見、觀念、想法的差異,就產生不同的追求方向,走不同的道路。一個在奧秘的範圍裏,一個在物質的範圍裏。在未踏進婚姻前,務必考慮清楚將會遭遇之事。
二、倪弟兄說:「一人要得著屬靈的祝福,一個要得著世界的豐富。一人拉一邊,這個軛非斷不可。」
三、信和不信有分別,信主和愛主有差別,聚會與事奉也有大差別
四、對公會聖徒考慮:認同主恢復、走召會的路、接受時代的職事?
五、若交往已深且論及婚嫁,應竭力帶對方信主,勿想婚後再說。
六、在婚姻的事上,不要因憐憫和同情,而勉強結合。

參、 選擇配偶時當考慮:

一、在靈上:
1愛主的心如何?
2對主恢復的道路、看見、託負如何?
3對召會生活的渴慕、認定、寶貝,肯出代價來過召會生活?
4對事奉主的心願?家打開接待、服事聖徒的意願如何?
5從信主到愛主,從愛主到出代價來事奉主是有程度、有距離的。
6有聖徒蒙恩年日雖晚,心卻單純、渴慕受成全,屬靈長進快速。

二、在魂上:
1教育程度不宜差距太大,避免天然比較。誠然,屬靈強可越過。
2性情是否:古怪、乖僻、兇暴、自私、偏激、不調。
3心思不能專注,情感刻變時翻,意志懦弱不堪,遇事畏縮。

三、在身體上:
1要有天然吸引,倪弟兄:它能引誘你結婚,但不能維持你婚姻。
2身體有重大疾病應告知對方,如:精神病、遺傳上的疾病…。
3過度注意外貌,就容易忽略裏面的人之所是的部分。

四、在性格、惡習上:
1處事敷衍馬虎
2性情暴烈殘忍
3道德低俗卑下
4金錢浪費奢侈
5好說是非消極
6習慣說謊成性
7主觀頑固堅持
8好賭酗酒吸毒

五、在主客觀條件上:
1學業完成
2穩定工作
3年齡合適
4心情備好
5經濟有考慮

肆、 交往中應有的認識

一、要學習敬畏主,遵重聖徒裏面靈中的感覺,和服事者的交通
二、當彼此都覺平安妥貼了,就在召會服事者的見證下開始有交往。
三、交通見面並不表示事就成了,所以並不合適快速投入感情
四、能相約一同享受主、禱告或共同追求;容昜在靈中來經歷主。
五、愛建立在天然情感上易搖動;建立在話、靈、禱告上是穩固的。
六、交通過程中,若有一方覺得不合適,應儘快與服事者有交通。
七、經時間交通,覺靈中平安,主給話或詩歌;再尋求服事者印證。
八、在未有正式婚約前,不宜公開在聖徒面前。
九、交往過程務必純潔、聖別,嚴守界限,避免落入罪中(帖前四4)

伍、 實行上的原則:

一、奉獻的禱告:學習將婚姻交託主,將我的眼光、揀選的能力放下,相信主的賜給與配合。
二、甜美的交通:能尋求在主裏屬靈上老練聖徒有交通,有他們的服事、保護、遮蓋是蒙福的事(創二四2)  
三、安穩的信託:相信主的預備,也相信主的時間表,不焦慮而隨意選擇,不頹喪而離開生命,常常喜樂,安息等待。
四、清明的判斷:面臨抉擇時,要有夠多的禱告奉獻,然後清明的判斷,逐項的考慮能否同負一軛。